來源:發(fā)布時間:2010-04-24
廣東省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許可證(副本) 編號:粵費深圳0406004-1
收費單位:鹽田區(qū)梅沙街道辦人口和計劃生育科 負 責 人:陳少壯 地 址:梅沙街道辦事處406房 聯(lián)系電話:25254998 有 效 期:2010-04-24到2012-04-24 發(fā)證機關:深圳市物價局鹽田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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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收 費 項 目 |
計算單位 |
收費標準(元) |
標準收費文號 |
備注 |
1 |
社會撫養(yǎng)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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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計生[2003]27號、粵計生委[2002]7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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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社會撫養(yǎng)費的征收按照《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53條和鹽田區(qū)計生局下發(fā)的當年征收標準執(zhí)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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